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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轮胎(601058):赛轮轮胎2023年度亚星体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9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亚星体育、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赛轮(东营)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涌安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迈驰国际轮胎公司、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赛轮美国公司、赛轮轮胎北美公司、赛轮(柬埔寨)轮胎有限公司、ACTR COMPANY LIMITED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资金管理、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投资管理、财务报告管理。

  全面预算、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亚星体育。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已披露的企业报告和会计信息严重不准确、不公允; (3)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 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

  (1)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存在重大不准确、不公允; (2)企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不到位; (3)因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行业财亚星体育务制度,受到集团公司内 部通报、处罚。

  (1)严重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2)单位未有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或极可能受到国家相关通报、处罚; (3)出现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单位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受到或极可能受到集团公司通报、 处罚; (3)出现较为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且造成较为严重后果; (4)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5)发生较为严重的泄密事件; (6)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轮胎,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